乐居财经讯  11月17日,内蒙古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2022-01-07 09:15,案号为(2021)粤01民初1687号,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被上诉人/被告为内蒙古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据悉,内蒙古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14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车站前街(科尔沁南路)以东,西把栅乡合林村西北方呼和浩特恒大未来城综合楼,法定代表人为刘伟,注册资本为3155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