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乐居网 资讯中心 焦点解读

正文

重要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要求及资质有效期新规来了
来源:乐居买房2022-04-13 11:58:58
摘要
乐居温馨提示,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请尽快核对企业级别,明确审批部门。并且尽快核对企业资质有效期情况,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后期审批流程上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乐居买房讯  4月12日,内蒙古住建厅发布公告,公告中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级审批及企业资质有效期限等相关事宜做了具体通知。详细信息如下:

官网截图

  一、根据修改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审批。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2、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等8个盟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

  3、呼和浩特市(含和林格尔新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等4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由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二、原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级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前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后,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修改后的《规定》重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其中,原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和暂定级资质有效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的,如需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按照修改后的《规定》重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未重新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公告作废,不再履行注销程序。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变更事项仍按照《关于下放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事项的通知》(内建房〔2014〕60号)执行。

  在此,乐居温馨提示,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请尽快核对企业级别,明确审批部门。并且尽快核对企业资质有效期情况,以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后期审批流程上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呼和浩特乐居购房群 leju101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