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7日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精神,近日,经报请自治区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主任委员会表决同意,对呼和浩特市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为4.25%,为近年来内蒙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
据悉,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2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60BP。呼和浩特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40%调降为30%,利率水平下限由现行LPR+70BP调降为LPR+60BP。
2022年,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积极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已有百余城先后出台各类相关政策。此次政策的出台,宣示着呼和浩特也正式加入了政府调控的大军中。
政策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乐居将持续关注及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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