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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资产稳投资!内蒙古将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
来源:乐居买房2022-08-18 09:33:59
摘要
乐居买房讯 日前,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

乐居买房讯 日前,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

其中,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闲置土地15.92万亩。并将2022至2025年各年度的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盟市。

为有效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区将采取3大类措施加以推进:

一类是系统化管理。自治区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将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上图入库,建立项目清单,并纳入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全程跟踪项目状态变化动态更新,并与盟市、旗县实现数据共享;

二类是精准施策。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7种情形进行消化,具体3类措施是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核销批文。7种情形是“未编制实施方案且不再使用”“未完成征地拆迁”“预期用地项目变化或缺少用地意向者”“规划调整”“未供即用”“边角地”“正在履行供地程序”。

对现状闲置土地,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分3类原因5种情形进行处置,具体3类原因是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5种情形是“未及时巡查认定”“已建设缺少开工证明”“政府原因闲置”“企业原因闲置”“司法查封”;

三类是创新方式。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鼓励地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简称“闲储置换”。“闲储置换”是对协议置换的一个有益补充,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可在不同用途间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由竞得土地的单位与地方人民政府签订“闲储置换”协议。

下一步,自治区将以强化用地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为抓手,切实解决自治区“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大”与“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难”并存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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